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软件园中试厂房H1改造项目-加固工程已由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局)文件乌经开经{2015}182号和《关于调整新疆软件园中试厂房H1(IDC)机房改造项目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多渠道筹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疆软件园中试厂房H1改造项目-加固工程
2.2 建设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
2.3 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8140平方米;建筑高度22.05米;地上层数4层;结构类型框架;单体跨度8米;加固改造内容:碳纤维加固、梁截面加大粘刚、墙体拆除。
2.4 工程投资额:约87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中试厂房H1加固工程及改造工程(结构补强)。:(bi dcenter.com.cn)
2.6 计划工期:2016年11月20日-2016年11月30日 。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个标段。
3.投标人报名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网上报名。
投标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11日19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质等级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及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4.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5.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卫星路473号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城16号楼二单元3B 邮 编: 830000
8.其他
8.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2开标时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本人二代正式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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